后勤管理处工作巡查制度

作者: 时间:2021-09-29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后勤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后勤管理处(以下简称“后勤处”)服务质量和水平,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各岗位人员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节约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服务,高质量地完成服务和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巡查目的:指导、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二条 巡查内容

(一)安全保障巡查。食堂安全运营情况;服务配套设施完好情况;供水、供电系统保障情况;防火、防盗、防投毒措施到位情况;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二)校园环境巡查。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家属区的保洁情况;公共区域、道路的环境卫生情况;绿化带、草坪、苗木等养护情况;杂草、白色垃圾、、排污排洪、卫生死角等清理情况。

(三)工作作风巡查。后勤工作人员出勤、服务态度、工作状态、环保节约等情况。

第三条 巡查范围:后勤处领导的巡查范围为后勤所涉及的工作领域;各中心负责人的巡查范围为本中心所涉及的工作领域。

第四条 巡查要求:

(一)严格执行校领导、处领导、各中心负责人三级巡查制度。实行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巡查制度。学校行政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巡查后勤处工作一次,学校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巡查后勤处两次,后勤处负责人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处分管领导每周随机巡查分管的部门1次;各中心负责人每周至少巡查两次本中心所负责的部门。巡查时间由巡查人自行确定。

(二)严格执行巡查记录制度。后勤处统一制定巡查记录表(样表附后)。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重要问题或需要跨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前五项内容并签字确认。学校行政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及处领导每次巡查完毕将填写的记录表交后勤处办公室存档;各中心负责人每一个月将填写的巡查记录表报办公室存档。

(三)严格执行巡查结果处置制度。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后,能够现场解决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解决,需处班子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提供解决方案,非本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提交相关部门解决;相关业务部门接到整改任务后,要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严格执行督办、反馈制度。办公室主任负责巡查中发现问题的督办工作,要督促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催交巡查记录表,对巡查人员所报巡查记录表中所列的问题进行督办,并填写巡查记录表后两栏,要做到件件有结果。如果不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或者存在困难的,要向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处领导解释并提出处理意见;办公室主任每周一前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并在处务会上通报,

并在巡查记录表中进行注明,并签字,同时对巡查记录表分类存档。

第五条 巡查时,巡查人员要有全局意识,尤其是各中心负责人巡查时,要有大局意识,如发现非本中心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该中心负责人通报或向分管处领导汇报。

第六条  每学期开学、放假前及重要的节假日放假前,由办公室牵头、各中心负责人参加,对后勤各项服务项目进行集中巡查,以便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七条 奖惩制度

(一)后勤各级领导在巡查工作时,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巡查。对不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巡查工作不负责任,无故缺勤或不服从带班领导安排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如有相关单位和个人举报巡查人员对所发现的问题解决处置不当的,甚至给本部门带来负面影响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后勤产业处领导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行政处分。

(三)巡查工作不得力受到处分的个人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四)在巡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有效处置、避免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在学年评优、评先工作中优先考虑。

(五)后勤处每学年对各中心巡查工作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每学年末,由后勤处办公室对巡查记录表进行归纳、汇总、总结,其结果作为后勤处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  本制度由后勤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后勤管理处工作巡查记录表

 

序号

巡查

时间

巡查

项目

巡查中存在的问题

处理

意见

巡查人

督办落实情况

办公室 主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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