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19-12-05 点击数:

    一、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工作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对病员热情接待。

    二、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本科医生正式处方发药处方一般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生更换处方,才能调配发药。

三、学生处方药量以2-3日为限,慢性病(除结核病外)7天为限,毒、麻、剧限药品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量,毒、麻、剧,限药的处方药量和处方保存须指定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保管,领用时应有专门登记簿和专用处方,否则,药房拒绝发药。

四、药剂人员发现处方药名,剂量不对或不清楚时,不得发药,必须经医师更改后方能发药,在药袋上写好医嘱。

五、药房、药品应保持清洁、整齐、药瓶商标保持完整存放有条不紊,新药,缺药及时与医生联系,经常调配临床各种常用药品,满足临床供应。

六、健全各种帐目,药房与库房共同计划用药,购进药品一律验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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